【药品名称】: 格列吡嗪 |
【商品名称】: 格列吡嗪 |
【药品规格】: 原料药 |
【药品成分】: 本品主要成份为:格列吡嗪。其化学名称为:1-环己基-3-{4-[2-(5-甲基吡嗪-2-酰胺)-乙基]苯磺酰}脲。 |
【适应症状】: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~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、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,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β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,且无急性并发症(如感染、创伤、酮症酸中毒、高渗性昏迷等),不合并妊娠,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。 |
【用法用量】: 1.口服开始2.5mg,早餐前或早餐及午餐前各1次,也可1.25mg,一日3次,三餐前服,必要时7日后递增每日2.5mg。 2.一般每日剂量为5~15mg,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20~30mg。 3.本品2.5mg作用相当甲苯磺丁脲0.5g。 4.在磺酰脲类药物中,本品胃肠吸收最快,最高药效时间与进餐后血糖升高高峰时间最一致,因此引起下餐前低血糖反应的机会较少,半衰期较短,引起严重持久的低血糖危险性在磺酰脲类药物中较小。 |
【不良反应】: 1.较常见的为肠胃道症状(如恶心,上腹胀满)、头痛等,减少剂量即可缓解。
2.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。
3.偶见低血糖,尤其是年老体弱者、活动过度者、不规则进食、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。
4.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。 |
【药品禁忌】: 下列患者禁用:
1.对磺胺药过敏者。
2.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。
3.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、昏迷、严重烧伤、感染、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。
4.肝、肾功能不全者。
5.白细胞减少的病人。 |
【注意事项】: 1.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,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。
2.下列情况应慎用:体质虚弱、高热、恶心和呕吐、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。
3.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、尿糖、尿酮体、尿蛋白和肝、肾功能、血象,并进行眼科检查。
4.避免饮酒,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。 |
【批准文号】: 国药准字H32022219 |
【生产企业】: 无锡常顺药业有限公司 |